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高校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全省高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1.评选范围:
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(原则上一年级新生不参评)
2.名额分配:
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(名额实行动态调整,本学院没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名额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学院)。
二、评选标准
1.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。
2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
3.学习目标明确,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。2017-2018学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,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,综合测评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%以内。
4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,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。
5.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,热心为同学、班级、学校和社会服务,有优良的道德品德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模范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。
6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7.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,但不得超过三好学生人数的30%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评选推荐工作在各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,要做到坚持标准、全面衡量、保证质量。
2.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学习评选标准和要求,由所在班级通过民主推荐,学院审核、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复审,学生工作处核定、公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,最后名单上报省教育厅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进行评选,认真审核申请材料。
2.请各学院将推选组织材料(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复印件)和公示情况(学院网站公示截图)、《2018年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候选人推荐表》(双面打印)、《三好学生先进事迹单行材料》(A4纸1500字)及2017-2018学年成绩表等评选材料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,同时发送电子版(电子版离线单独发送或发邮箱,群发不予接受)。
联系人:张小刚 邮箱:861****@qq.com
附件:1.2018年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各学院名额分配表
2.2018年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候选人推荐审批表
学生工作处
2018年10月23日